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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信藏传佛教的藏族人又是酒的嗜爱者。从白发苍苍的老人到刚出生的孩子,从居家日常生活到敬奉神灵的供品,藏族的男女老幼都与酒结下不解之缘。藏族人还创造了以青稞酒为载体的藏族酒文化,其独特的魅力饮誉海内外,成为世界酒文化中的一朵奇葩。
众所周知,佛教是主张“出世”的,它认为世间“无常”,万物本“空”,要求人们断除“三毒”(贪、填、痴),摈弃一切欲望和享受,饭依“三宝”(佛、法、僧),求证“涅坚”。而“酒,天之美禄也”(李时珍语),饮酒无疑是一种物质欲,是追求享受。这与佛教主张的断除“贪”“痴”是相违的。另一方面,酒能醉人,使人“乱性”,对于这种“迷人心智”之物,修习佛法者理应摈除,故从佛教的总观念来看,酒乃与佛教不相容者,当然更不能并行发展。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雪域高原竟出现了这种奇特的社会民俗现象:人们笃信佛教,人们同样也热爱酒,并且将二者生动的结合在一起。
在藏族地区,一个新的生命诞生的第三天,照例要请喇嘛来家为新生儿行灌顶礼,赐予他(她)以生命力”。喇嘛到家后,在靠墙的供桌上摆列各种供品,其中包括象征“色”、“声”、“香”、“味”、“触”和“生命瓶”、“生命珠”、“生命箭”等各种碗、瓶、珠、盘等和“朵玛”。还在一个人头盖骨碗中,盛满了加糖的“生命酒”。当喇嘛念经作法后,先将“生命瓶”置于婴儿和其父母之头,再用“生命箭”向四方挥舞,意为使婴儿获取更多生命。然后便将“生命酒”一匙,倾于其父母之掌中,使他们喝了,再蘸一点放人婴儿口中,意为使他获得生命之源泉。这样,一个刚临人世的藏族人便前列次在接受上师加持的同时,尝到了酒的滋味。
佛教和其他宗教一样都是非常重视仪式、仪轨的,向神佛供奉更是必不可缺的。佛教供品包括外观漂亮的欣赏品,美妙动听的声音,能闻,能尝的美食,轻巧柔软的衣衫,珍贵的珠宝、饰物等五大类。藏传佛教在供品方面种类尤其繁多,不可胜数。细分为:有主供品(如栽培的花朵)、无主供品(如野生的花卉);有形供品(如实物),无形供品(如音东、念诵);外供(外在五官能想知的供品),(奉献给本尊的供品)、密供(奉献双修之妇女),以及世间供品、出世间供品等共十六大类。酒,也是供品之一,主要用于“”。
所谓“”,是修密法者向神的一种供奉。藏传佛教是显密兼修,偏重密宗。僧人修完显宗后,可入密宗院深造(这是格鲁派等经宗教改革后的新教的修行顺序。在一些旧教派,如宁玛派等宗派中,则不一定要先修显宗,才能修密宗)口修密宗者经上师灌顶传法后,要入静室“观修”,他必须先选定一位神佛作为自己的“本尊”,仿其身、语、意而观想,使自己与“本尊”身、语、密三密契合,合为一体,从而得到“正觉”。因此,修法者要力图使自身与本尊变成一体无别,尽量缩小二者之间的距离。这样就必须注意对本尊供奉。而酒与茶等藏区人民普遍嗜爱的东西,自然是奉献给自己的本尊神的较佳供品了。所以,凡修密法者都会在自己本尊神像前供上美酒,不过这酒必须是经过自己虔诚地祝祷后才能供上。
为什么酒与佛教在藏族社会中能兼容并互相渗透呢?这是许多民俗学家和社会学家都非常感兴趣的问题。探讨这一特殊民俗现象的根源,大致有两大因素造成:一是藏地的特殊环境,二是藏传佛教本身的某些特点。
藏族地区处于海拔平均4000公尺以上的青藏高原。高寒的气候,漫长的冬季,以及物质生活的低下,使人们对“和气行血_,壮神御寒,消愁遣兴”《本草纲目?酒》的酒自然形成了嗜爱,特别因藏区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的压迫,人民生活水平极低,物质贪乏,人们的嗜好极少。对于热爱生活,生性乐观的藏族人来说,酒能给他以欢乐、勇气、兴奋,增添其生活的质量和丰彩。另一方面他们笃信佛教,同时又深受苯教这一藏地固有原始宗教的影响,而苯教则是对酒极为嗜爱的宗教,在敦煌出土的吐蕃时期笨教殡葬仪执书中。记载了苯教宗教仪执中处处用到酒的情况,而且所用的酒品种极多,除今天藏区流行的青稞酒外,还有小麦酒、葡萄酒、米酒等。苯教虽已被佛教取代,但苯教的不少习俗,至今为藏族人保留(如烟祭等),以酒敬神的一些作法,亦多源于苯教。
早在佛教兴起于西藏之前,雪域的人已开始酿酒,公元七世纪文成公主进藏,把汉地先进的酿酒技术传入吐蕃,从而形成藏族青稞酒的酿造工艺。它吸取了内地成熟的黄酒酿造方法,用高原特有的原料青棵酿制。成为藏族民间家家户自都能掌握的技艺。一千多年来代代相传,家家自酿,人人能饮,已成为固有之风俗习愤。藏传佛教的兴起,则远比藏族酿酒的历史要晚得多。佛教虽在七世纪时已输入藏地。但它经过三百年之久的佛苯斗争和融合,才在十一世纪前后形成为藏传佛教。从宗教社会学观来看,任何宗教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必须适应,甚至依附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就像佛教传入儒学氛围甚浓的汉地后,不得不吸收儒学的某些成份,以致出现像禅宗这样的佛教宗派一样,佛教在苯教传统下的藏地也不得不吸收苯教的某些成份以适应于社会大众。因此,藏传佛教中出现酒作供品和笃信佛教的藏地群众盛行饮酒也就不觉为奇了。而且既然适度的饮酒并不妨碍群众对宗教的虔诚敬信,那么作为深深植根于藏族群众之中的藏传佛教,又怎能不表现出对人民饮酒的某种宽容和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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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饮酒习俗


满月酒或百日酒:各民族普遍的风俗之一。生了孩子,满月时,摆上几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共贺,亲朋好友一般都带礼物,也有的送上红包。
寄名酒:旧时孩子出生后,如请人算出命中有克星,多厄难,就要把他送到附近的寺庙里,作寄名和尚或道士,大户人家则要举行隆重的寄名仪式,拜见法师之后,就要大办酒席,祭祀神祖,并邀请亲朋好友,三亲六眷,痛饮一番。
寿酒:人有给老人祝寿的习俗,一般在50、60、70岁等生日,称为大寿,一般由儿女或者孙子,孙女出面举办,邀请亲朋好友参加酒宴。
上梁酒和进屋酒:在农村盖房是大事,盖房过程中上梁又是较重要的的一道工序,故在上梁这天要办上梁酒。房子造好,举家迁入新居时,又要办进屋酒,一是庆贺新屋落成,并志乔迁之喜,一是祭祀神仙祖宗,以求保佑。
开业酒和分红酒:这是店铺作坊置办的喜庆酒。店铺开张之时,老板要置办酒席,以志喜庆贺;店铺年终按股份分配红利时,要办分红酒。
壮行酒,也叫送行酒:有朋友远行,为其举办酒宴,表达惜别之情。在战争年代,勇士们上战场执行重大且有很大生命危险的任务时,指挥官们都会为他们斟上一杯酒,用酒为勇士们壮胆送行。

饮酒习俗之春节饮酒


俗称过年。汉武帝时规定正月初一为元旦;辛亥革命后,正月初一改称为春节。春节期间要饮用屠苏酒、椒花酒(椒柏酒);寓意吉祥、康宁、长寿。
“屠苏”原是草庵之名。相传古时有一人住在屠苏庵中,每年除夕夜里,他给邻里一包药,让人们将药放在水中浸泡,到元旦时,再用这井水对酒,合家欢饮,使全家人一年中都不会染上瘟疫。后人便将这草庵之名作为酒名。饮屠苏酒始于东汉。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有这样的记载:“屠苏酒,陈延之《小品方》云,‘此华佗方也’。
元旦饮之,辟疫疠一切不正之气。”饮用方法也颇讲究,由“幼及长”。“椒花酒”是用椒花浸泡制成的酒,它的饮用方法与屠苏酒一样。梁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有这样的记载,“俗有岁首用椒酒,椒花芬香,故采花以贡樽。正月饮酒,先小者,以小者得岁,先酒贺之。老者失岁,故后与酒。”宋代王安石在《元旦》一诗中写道:“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北周庚信在诗中写道:“正朝辟恶酒,新年长命杯。柏吐随铭主,椒花逐颂来”。

藏族饮酒礼仪与禁忌(一)


藏族是一个十分讲究礼仪的民族。民风纯朴,礼让谦恭、尊老爱幼、诚信无欺是自古传下来的纯良礼俗。敦煌古藏文文南中,在记述吐蕃历史上前列代赞普从天而降作天下之主时这样描绘了藏地和民风:“在天之中央,大地之中心,世界之心脏,雪山一切河流之源头,山高土洁,地域美好,人知为善,心生英勇,风俗纯良……以弯腰表致敬,以顶足为礼,对上等人用敬语说话……”。敦煌古藏文文献中,有一份专门论述待上接物、处事修养的长篇伦理学文献《礼仪问答写卷》,提出了为人之道、为政之道、为友之道、为子之道的广泛伦理关系。如在阐述为人之道时,《写卷》云:
“弟问:何为做人之道?何为非做人之道?
兄云:做人之道为公证、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怒报恩、知耻、谨慎勤奋。
虽不聪慧机智,如有这些,一切人皆能中意,亲属亦安泰。非做人之道是偏袒、暴戾、轻浮、无耻、忘恩、无同情心、易怒、骄傲、懒惰。身上若有这些毛病,一切人皆不会中意。”
松赞干布制定的《十六净法》中,把孝敬父母、恭敬有德、尊长敬老、诚爱亲友、正直无欺等作为重要内容,对藏族的伦理礼仪习俗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藏族的饮食礼仪深刻地反映着藏族的伦理精神。平时,家人和邻里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诚信待人。家中酿了好酒,头道酒“羌批”(酒新chang--phud)敬献神灵后,首先由老人品尝。每年收割新粮食,尝新也是老人们的“专利”。日常家庭就餐,由主妇掌勺分发食物时,首先是为长者盛,然后全家围聚火塘旁进餐,其乐融融。藏族人十分好客,待客热情周道,若有宾朋登门,定会倾其所有,拿出好酒好茶好菜盛情款待。
藏族饮茶和饮酒礼俗很多。平时在家喝茶各自用自己的茶碗,不能随便用他人的碗。喝茶时,碗中的茶不能随便喝干,而是喝一半或一大半,斟满后再喝,较后结束喝茶时也不能全部喝干,而要留下少许,表示茶永远喝不完,财富充足,寓意颇深。若客人到来,女主人会取出珍藏的擦拭得光亮照人的瓷碗摆放于客人面前,端起茶壶轻轻摇晃数次(壶底须低于桌面),斟满酥油茶后双手端碗躬身献给客人。客人接茶后不能急匆匆张口就饮,而是缓缓吹开浮油,饮啜数次后碗内留下约一半,将茶碗放于桌上,女主人会续满,客人不能立刻端起就饮,而是在主人一次次敦请下边同主人拉话边慢慢啜饮。客人每次饮茶后主人会很快添满,使茶碗保持盈满状态。客人至,一般需饮茶3碗,只喝一碗就不吉利,藏谚道:“一碗成仇!”喝茶时不能必出“唏、唏”的声音,更不能将碗里的茶部喝光,否则会被视为没有教养。

中国饮酒习俗


中国是一个具有丰富风俗习惯的国度,其中饮酒习俗是生活中不可不知的。中国的饮酒习俗主要有六个,包括满月酒、寄名酒、祝寿酒、进屋酒、开业酒和壮行酒。满月酒,也叫百日酒或百日宴。主要是指家里生了孩子,小孩满月时,摆上几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一起来庆贺新生,亲朋好友一般都要带有礼物,还要给新生儿红包。寄名酒,以前孩子出生后,会请人算命,命中若有克星或者多厄难,就要把小孩送到附近的寺庙里,作寄名和尚或道士。如果是大户人家,还要举行隆重的寄名仪式,主要是拜见法师之后,回到家中大办酒席,祭祀神祖,并邀请亲朋好友,三亲六眷们,痛饮一番。这样可以给小孩祛除病痛厄难,让小孩健康成长。祝寿酒,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摆酒祝寿。大寿一般在50、60、70岁等生日。一般由老人的子孙出面举办,并邀请亲朋好友参加酒宴。进屋酒,就是乔迁酒。在中国农村盖房子是件大事,房子造好,举家迁入新居时,要办进屋酒,一是庆贺新屋落成,并志乔迁之喜,一是祭祀神仙祖宗,以求保佑。开业酒,这是做生意的商人置办的喜庆酒。在店铺开张,作坊开工之时,老板要置办酒席以庆贺,也给生意来个开门红,图个好兆头。壮行酒,也叫“送行酒”,有朋友远行时,为表达惜别之情而举办的酒宴。在战争年代,站士们上战场执行重大且有很大生命危险的任务时,领导们都会为他们斟上一杯酒,用酒为勇士们送行壮胆。

婚姻饮酒习俗


南方的“女儿酒”,最早记载为晋人嵇含所著的<南方草木状>>,说南方人生下女儿才数岁,便开始酿酒,酿成酒后,埋藏于池塘底部,待女儿出嫁之时才取出供宾客饮用。这种酒在绍兴得到继承,发展成为著名的“花雕酒”,其酒质与一般的绍兴酒并无显著差别,主要是装酒的坛子独特,这种酒坛还在土坏时,就雕上各种花卉图案,人物鸟兽,山水亭榭,等到女儿出嫁时,取出酒坛,请画匠用油彩画出“百戏”,如“八仙过海”,“龙凤呈祥”,“嫦娥奔月”等,并配以吉祥如意,花好月圆的“彩头”“喜酒”,往往是婚礼的代名词,置办喜酒即办婚事,去喝喜酒,也就是去参加婚礼。满族人结婚时的“交杯酒”:入夜,洞房花烛齐亮,新郎给新娘揭下头盖后要坐在新娘左边,娶亲太太捧着酒杯,先请新郎抿一口;送亲太太捧着酒杯,先请新娘抿一口;然后两位太太将酒杯交换,请新郎新娘再各抿一口。满族人在举行婚礼前后的“谢亲席”:将烹制好的一桌酒席置于特制的礼盒中,由两人抬着送到女家,以表示对亲家养育了女儿给自家做媳女的感谢之情。另外,还要做一桌“谢媒席”,用圆笼装上,由一人挑上送到媒人家,表示对媒人成全好事的感激之情。达斡尔族的“接风酒”和“出门酒”:送亲的人一到男家,新郎父母要斟满两盅酒,向送亲人敬“接风酒,这也叫”进门盅“,来宾要全部饮尽,以示已是一家人。尔后,男家要摆三道席宴请来宾。婚礼后,女方家远者多在新郎家住一夜,次日才走,在送亲人返程时,新郎父母都恭候门旁内侧,向贵宾一一敬“出门酒”。“会亲酒”,订婚仪式时,要摆的酒席,喝了“会亲酒”,表示婚事已成定局,婚姻契约已经生效,此后男女双方不得随意退婚,赖婚。“回门酒”,结婚的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回门”,即回到娘家探望长辈,娘家要置宴款待,俗称“回门酒”。回门酒只设午餐一顿,酒后夫妻双双回家。“交杯酒”:这是我国婚礼程序中的一个传统仪节,在古代又称为“合卺”(卺的意思本来是一个瓠分成两个瓢),<礼记·昏义>>有“合卺而醑”,孔颖达解释道“以一瓠分为二瓢谓之卺,婿之与妇各执一片以醑(即以酒嗽口),合卺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在唐代即有交杯酒这一名称,到了宋代,在礼仪上,盛行用彩丝将两只酒杯相联,并绾成同心结之类的彩结,夫妻互饮一盏,或夫妻传饮。这种风俗在我国非常普遍,如在绍兴地区喝交杯酒时,由男方亲属中,儿女双全,福气好的中年妇女主持,喝交杯酒前,先要给坐在床上的新郎新娘喂几颗小汤圆,然后,斟上两盅花雕酒,分别给新婚夫妇各饮一口,再把这两盅酒混合,又分为两盅,取“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之意,让新郎新娘喝完后,并向门外撒大把的喜糖,让外面围观的人群争抢。婚礼上的交擘酒:为表示夫妻相爱,在婚礼上夫妻各执一杯酒,手擘相交各饮一口。

藏族饮酒礼仪与禁忌(二)


藏族饮酒的礼仪和习俗极为丰富。每酿新酒,必先以“酒新”敬神,然后依循“长幼有序”的古训首先向家中的长才敬酒,其后家人才能畅饮。在节日婚庆或众多人聚会场合,饮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长者敬献,然后按顺时外方向依次敬酒。敬酒者一般应用双手捧酒杯举过头顶,敬献给受酒者,特别对长者更是如此。而受酒者先双手接过酒杯,然后用左手托住,再用右手的无名指轻轻地蘸上杯中的酒,向空中弹一下,如此反复三次,有的人口中还要轻声念出“扎西德勒平松措……”等吉样的祝词,然后再饮。弹酒三次是对天、地、神的敬奉和对佛法僧三宝的祈祝。
饮酒时不能一饮而尽,而要遵循“松珍夏达”(gsum--sgron--zhobs--dag)的“三口一杯”制。在弹酒敬神后,受酒者应先饮一口,敬酒者续满酒杯,受酒者第三次饮一口斟满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滴酒不剩者,才是较有诚意的。聚会饮酒时酒器是大家共用的,能在一起饮酒者,其关第可视为一家人,亲同手足,因此饮酒时不能分用酒具,否则被视为外或瞧不起。在过去,屠夫、铁匠、天葬师等所谓从事“下层职业”者一般不与大家共用酒杯,他们总是自带碗杯,各自单独饮用。
有酒就有歌,聚会饮酒时,歌是必不可少的。向他人敬酒时,敬酒人一般要唱酒歌。若不唱,受酒者可以拒绝饮用。敬酒人献上酒,受酒者接过酒杯,即可要求敬酒人唱酒歌。有时敬酒者斟满杯中酒,走到宾客前即开始唱酒歌,唱到一半时,再将酒杯敬上,唱完酒歌再履行弹酒仪式及饮酒。在许多地区还流行罚酒制度,一般分“角羌”(mgyogs--chang)、“过羌”(vgor--chang),“替羌”(thigs--chang)等形式。所谓“角羌”意为快酒,即在敬酒者尚未唱完酒歌之前,饮酒人提前将杯中酒过快饮干。唱酒歌时,杯中没酒认为是不礼貌的,故而需
罚酒一坏。所谓“过羌”意为慢酒,即在敬酒人已唱完歌之后,饮酒人还未饮完杯中之酒,被视为反应迟钝,也要罚酒。“替羌”意为滴酒,即在敬酒者唱完酒歌时,饮酒人也正好将杯中酒饮掉,但在杯底还剩有少许酒,哪怕是几滴,也要罚酒。人们认为杯中剩酒,是对敬酒者的不尊重或是无诚意,对这样的人要给予惩罚。不会饮酒的人,可以说理由,一般不会强迫饮酒,而藏族社会上很少有不会饮酒之人。如果敬酒者唱过洒歌后,有人偷偷地将酒倒掉,将被视为极端无礼的行为,会招致来历的处罚。以上罚酒是对饮酒者而言的。若敬酒人唱酒歌时将歌词唱错或是忘记歌词等,也要罚酒一杯。有时,敬酒者唱的酒歌极其出色,饮酒人可以接过酒杯,反过来向敬酒者献酒,这杯酒则称为“勒羌”(legs--chang),意为好酒,表示对敬酒者歌唱的赞赏,在座者会一致要求唱歌者饮下这杯好酒。饮酒接近尾声时,若将酒器中的酒倒在酒杯中,正好满了,则为大吉大利的征兆。酒器中往往还能空出几滴酒,则将其倒入手中,抹到自己的头顶上,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福分与吉祥。饮酒给欢聚的人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人们会想方设法制造各种机会使对方陷入圈套,让他多喝酒,或是多唱酒歌。
藏族酒歌曲调悠扬,优美动听,内容多为祝福,赞美之辞。敬酒人有时边唱边舞,声情并茂,也有即举演唱的,诙谐幽默。
在西藏各地都能听到酒歌。酒歌歌词简朴却饱含深情,表现了人们对欢聚的祈盼与珍视,并表达了人们对无病无灾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深深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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