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举行点祖鲁仪时不能喝酒。因为蒙古人在阳历十月二十五日要点灯,而这一天正是宗喀巴神逝世的日子,出于对这位宗教大师的尊崇和怀念,这一天便忌讳喝酒和大声喊叫,也不允许进行歌舞娱乐活动。再有就是给死者送葬时不能喝酒。我们知道,通常都是在庆祝活动上才饮酒狂欢助兴,而举行葬礼是比较严肃和沉痛的事情,出于对死者的怀念和对死者家属的尊重都不应该在送葬仪式上喝酒作乐,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礼貌和没有家教的行为,是极端愚蠢的做法。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他们认为美酒是食品之精华,五谷之结晶,拿出珍贵的食品敬献,是表达草原牧民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通常主人是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敬酒歌,客人若是推推让让、拉拉扯扯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瞧不起主人、不愿以诚相待。宾客应随即接住酒,接酒后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会喝酒也不要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纯洁的情谊。(要是你前头的人都不得不喝下这碗酒,那你也非得喝下不可,这时好方法是多给天、地、火神敬献一点。)另外,在父母、兄长、亲友面前,不满35岁的也是不能吸烟喝酒的,如果不遵守这些蒙古族礼节和规矩,不仅其本人会横遭指责,就连他父母的名声也会受到损害。
酒,作为世界客观物质的存在,它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象冰;它缠绵如梦萦,狠毒似恶魔,它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它无所不在,力大无穷,它可敬可泣,该杀该戮;它能叫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放荡无常;它能叫人忘却人世的痛苦忧愁和烦恼到自由的时空中尽情翱翔;它也能叫人肆行无忌,勇敢地沉沦到深渊的底处,叫人丢掉面具,原形毕露,口吐真言。酒,在人类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它已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而是一种文化象征,即酒神精神的象征。在中国,酒神精神以道家哲学为源头。庄周主张,物我合一,,齐一生死。庄周高唱自由之歌,倡导“乘物而游”、“游乎四海之外”、“无何有之乡”。庄子宁愿做自由的在烂泥塘里摇头摆尾的乌龟,而不做受人束缚的昂头阔步的千里马。追求自由、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是中国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世界文化现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西方的酒神精神以葡萄种植业和酿酒业之神狄奥尼苏斯为象征,到古希腊悲剧中,西方酒神精神上升到理论高度,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哲学使这种酒神精神得以升华,尼采认为,酒神精神喻示着情绪的发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人类在消失个体与世界合一的绝望痛苦的哀号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在文学艺术的王国中,酒神精神无所不往,它对文学艺术家及其创造的登峰造极之作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因为,自由、艺术和美是三位一体的,因自由而艺术,因艺术而产生美。因醉酒而获得艺术的自由状态,这是古老中国的艺术家解脱束缚获得艺术创造力的重要途径。“志气旷达,以宇宙为狭”的魏晋名士、“醉鬼”刘伶在《酒德颂》中有言:“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有扃牖,八荒为庭衢。”“幕天席地,纵意所如。”“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孰视不睹山岳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之载浮萍。”这种“至人”境界就是中国酒神精神的典型体现。“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饮中八仙歌》)“醉里从为客,诗成觉有神。”(杜甫《独酌成诗》)“俯仰各有志,得酒诗自成。”(苏轼《和陶渊明〈饮酒〉》)“一杯未尽诗已成,涌诗向天天亦惊。”(杨万里《重九后二月登万花川谷月下传觞》)。南宋政治诗人张元年说:“雨后飞花知底数,醉来赢得自由身。”酒醉而成传世诗作,这样的例子在中国诗史中俯拾皆是。不仅为诗如是,在绘画和中国文化特有的艺术书法中,酒神的精灵更是活泼万端。画家中,郑板桥的字画不能轻易得到,于是求者拿狗肉与美酒款待,在郑板桥的醉意中求字画者即可如愿。郑板桥也知道求画者的把戏,但他耐不住美酒狗肉的诱惑,只好写诗自嘲:“看月不妨人去尽,对月只恨酒来迟。笑他缣素求书辈,又要先生烂醉时。”“吴带当风”的画圣吴道子,作画前必酣饮大醉方可动笔,醉后为画,挥毫立就。“元四家”中的黄公望也是“酒不醉,不能画”。“书圣”王羲之醉时挥毫而作《兰亭序》,“遒媚劲健,绝代所无”,而至酒醒时“更书数十本,终不能及之”。李白写醉僧怀素:“吾师醉后依胡床,须臾扫尽数千张。飘飞骤雨惊飒飒,落花飞雪何茫茫。”怀素酒醉泼墨,方留其神鬼皆惊的《自叙帖》。草圣张旭“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于是有其“挥毫落纸如云烟”的《古诗四帖》。
蒙古民族以豪放剽悍着称,尤其喜好饮酒,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成年男子是否能喝酒会直接关系到他与人相处的密切亲疏程度。蒙古人把酒作为饮食之较来重视,所以,不仅有饮用它的固定礼节,而且,还有许多方面的禁忌礼节。今天我们就来细数一下。
忌讳随意的过分饮酒,酩酊大醉。蒙古人提倡“四十岁时只可品尝,五十岁出头放开一点儿喝,六十岁才可用酒取乐”或“过分饮酒等于活受罪”的深刻认识。所以在耐日那达慕上忌讳酒过三杯。
饮用阿日哈、达日苏(达日苏、蒙语、汉意为黄酒)之后,忌讳谈话说它为“苦的”或“烈性的”,因为,蒙古人视为酒是饮食之较,所以,不能说它是苦的或烈性的,在蒙古人的心目中酒只是香的或甜的。忌讳站着品酒或饮酒。
忌讳沉湎于酒里面,否则成为酒鬼,伤身体,误事情,重则丧命。忌讳在父母、长辈跟前喝酒吸烟。如果实在有应酬则给父母许可后,便可礼节性的喝一点。敬酒的时候,忌讳在客人的手上斟酒,必须把酒杯接过来,斟好后用双手敬上,否则等于轻视客人(对方)。
蒙古民族以豪放剽悍着称,尤其喜好饮酒,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成年男子是否能喝酒会直接关系到他与人相处的密切亲疏程度。但是饮酒也是分场合的,在有些情况下,卫拉特蒙古人非常忌讳喝酒娱乐:
一是在举行点祖鲁仪时不能喝酒。因为蒙古人在阳历十月二十五日要点灯,而这一天正是宗喀巴神逝世的日子,出于对这位宗教大师的尊崇和怀念,这一天便忌讳喝酒和大声喊叫,也不允许进行歌舞娱乐活动。
再有就是给死者送葬时不能喝酒。我们知道,通常都是在庆祝活动上才饮酒狂欢助兴,而举行葬礼是比较严肃和沉痛的事情,出于对死者的怀念和对死者家属的尊重都不应该在送葬仪式上喝酒作乐,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礼貌和没有家教的行为,是极端愚蠢的做法。
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他们认为美酒是食品之精华,五谷之结晶,拿出较珍贵的食品敬献,是表达草原牧民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
通常主人是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敬酒歌,客人若是推推让让、拉拉扯扯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瞧不起主人、不愿以诚相待。宾客应随即接住酒,接酒后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会喝酒也不要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纯洁的情谊。
另外,在父母、兄长、亲友面前,不满35岁的孩子也是不能吸烟喝酒的,如果不遵守这些蒙古族礼节和规矩,不仅其本人会横遭指责,就连他父母的名声也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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